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望江县位于安徽省西南边缘,长江中下游北岸。地处北纬30°63′~30°26′,东经116°26′~116°55′之间,幅员1360平方公里。东南与东至县和江西省彭泽县隔江相望,西依泊湖与宿松县毗邻,西北靠大、小香茗山与太湖接壤,东北邻皖水与怀宁县交界。一面负山,三面临水,素有“水乡泽国”之称;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缓斜、大致呈现丘陵──岗地──平原阶梯状分布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。季风明显,四季分明,气候温和、雨量充沛。年平均气温16.5℃,无霜期252天,是全省热量资源最丰富的县份之一。年均降水量1300毫米,年日照为1962.7小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