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望江县位于安徽省西南边缘,长江中下游北岸。地处北纬30°63′~30°26′,东经116°26′~116°55′之间,幅员1360平方公里。东南与东至县和江西省彭泽县隔江相望,西依泊湖与宿松县毗邻,西北靠大、小香茗山与太湖接壤,东北邻皖水与怀宁县交界。一面负山,三面临水,素有“水乡泽国”之称;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缓斜、大致呈现丘陵──岗地──平原阶梯状分布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。季风明显,四季分明,气候温和、雨量充沛。年平均气温16.5℃,无霜期252天,是全省热量资源最丰富的县份之一。年均降水量1300毫米,年日照为1962.7小时。